诸暨市:推进小区电动车场所建设 解居民家门口“充停之忧” |
发布时间:2025-04-03 |
2024年1月,诸暨市民何某某通过民呼我为统一平台“浙智汇”人民建议征集建言,建议增加小区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建设,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问题,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业主生命财产安全。 建议内容 部分已建成住宅小区未规划电动车充停场所,或原规划区域满足不了业主电动车数量,建议在不影响住户出入通行的情况下进行规划调整,改建或新建充停场所并加强管理。 建议成果 诸暨市原有电动车地上充停场所数量1224处,地下充停场所数415处,合计1639处,充电口12102个。2024年以来,诸暨市采纳市民建议,将电动车充停场所建设管理列为市建设局重点工作项目,完成改建增建充停场所289处,新增充电口2029个,同时进一步完善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有效解决电动车停放难和充电难问题,2024年一季度群众来电反映相关事项184件,二季度133件,环比下降38.35%。 摸清底数,确定充停场所建设目标。诸暨市建设局、消防救援局以及各乡镇(街道)等多部门联合开展高层住宅建筑底数大清查行动,摸清208个高层住宅小区、1649幢高层住宅建筑的电动自行车充停情况并登记造册,现状摸排及改增建需求基本实现全覆盖核实。在此基础上统筹规划,根据充停场所充电设施数量的有关要求和各区域实际需求现状,确定需要完成的充停场所新、改建数量和充电设施接口数量。 因地制宜,加快充停场所新建改建。针对新建商品房住宅小区,积极引导建设单位按照功能布局和工程建设标准,在新建工程项目中依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的原则,建设集中充停场所。结合未来社区、美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分批次引导推动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增建、改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停场所,提高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水平。根据各个乡镇(街道)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电动自行车停放区域与充电设施设计方案,如在场地空间宽裕点位搭设“雨棚式”充电设施,在场地空间不足点位安装独立式智能充电设施,部分新建充停场所加装门禁系统,以打造规范、安全、便捷的电动自行车充停区域。 因区施策,推动资金保障多样化。采取多种建设资金筹措方式。一是鼓励有条件的小区通过小区公共收益来作为建设资金,后续由业委会自行运维,收益计入小区公共收益;二是物业服务企业出资建设,业委会与物业企业双方协商收益分配,后续由物业企业负责日常运维;三是安置小区由原建设单位或镇街出资建设,后续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日常运维。 指导晾晒,压实物业企业巡查管理。出台《诸暨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管理办法》,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法律法规及物业合同约定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充停场所管理,落实常态化巡查,开展消防安全排查。强化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设备及消防通道巡查,保障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及时劝阻和制止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堵塞消防通道等行为;劝阻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消防救援机构、公安等部门。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全市高层住宅小区进行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以及物业履职情况抽查,按季度在媒体上进行晾晒,接受广大业主监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提质履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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