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以复查复核法治化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全闭环 |
发布时间:2025-04-08 |
作为全省信访工作法治化试点,淳安县坚持以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法治化为突破口,创新前、中、末“三端”环环推进,规范性、合法性、权威性“三性”机制重塑,实现信访办理依法依规。截至目前,全县信访事项复查申请率80.1%,初次信访化解率99.4%,群众满意率99.3%,重复信访纯案数同比下降58.1%,信访生态持续向好。
提升复查复核前端规范性,推进受理法治化 建立健全信访程序与其他法定程序的甄别导入机制,甄别意见建议、检举控告、申诉求决类别,厘清申诉求决类事项中涉法涉诉、仲裁、党员申诉复审、行政程序、依法履职等法定程序与信访程序边界,制定《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汇编》,形成3213条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规范信访复查案件入口关,有效解决前端处理中依法分类处理不精准难题。 强化前端办理业务指导,畅通复查复核申请渠道,对适用信访程序的初次申诉求决类事项,按要求告知复查复核救济途径。制作告知书、引导卡,对信访人复查复核期限内未提出复查复核申请仍重复信访的,引导信访人申请复查复核。截至目前,信访事项复查申请率80.1%,同比上升50.71%。推行复查复核网上申请,对于网上信访事项,在作出直接答复的同时全部告知复查复核权利,引导信访人在网上提出复查复核申请。 突破非直接利害关系投诉事项没有救济渠道的盲区,积极探索复查复核机构依职权启动、事权单位依申请启动等方式,千方百计启动复查复核,确保信访事项在法治轨道办理,形成工作闭环。
提升复查复核中端合法性,推进办理法治化 信访复查复核中端办理合法性是能否让群众信服的关键。为了保证复查复核合法合规办理,淳安县创新建立“1+3+X”复查复核会审机制,每一件复查复核件均落实该项机制。“1”即:县委县政府信访复查复核委员会,“3”即:信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三家联合审查单位,“X”即:根据案件情况邀请第三方法律服务机构、行业专家和其他相关人员等社会力量参与案件审理。汇聚多方专业和社会力量,切实提高案件会审的全面性、专业性和合法性。
为确保案件办理公开公正,淳安县还大力推广信访公开听证制度,建立信访工作专家库,为公开听证提供坚实的智力支撑。在公开听证阶段,由群众自主选择听证员与评议员,听证评议过程中免费提供法律服务,对于不方便到场参加听证的群众还开通了远程视频云听证服务,真正实现群众信访“零跑腿”。截至目前,已启动信访听证评议25件,信访复核维持原意见达100%。 该县还创新《信访+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机制,坚持将中华民族“和为贵”优良传统以及新时代“枫桥经验”贯穿始终,打造了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基层信访自治品牌,“三员急递”“八仙桌议事”“娘家侬”等品牌已深受群众信任。例如,伊某曾多次反映涉营商环境信访事项,由于不服事权单位答复意见便申请复查复核,在复查办理阶段,通过县复查复核“1+3+X”专业力量的释法明理和专业调解组织的精心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和解协议,快速实现案结事了。 提升复查复核末端权威性,推进监督追责法治化 为进一步树立信访复查复核工作的权威性,淳安县通过复查复核法治化实践,倒逼事权单位依法规范办理信访事项,对复查复核工作中发现的处理不到位、办理不规范问题,责令事权单位重新作出处理。发现事权单位办理信访事项存在推诿、敷衍、拖延、弄虚作假等情形造成严重后果的,及时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追究责任三项建议,实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的效果。截至目前,共责成事权单位重新作出处理意见9件,提出三项建议18条。 此外,该县建立复查复核意见回访督查机制,定期回访督查,对意见落实不力、推诿扯皮的,倒查责任,确保复查复核意见落到实处。对复核维持意见备案入库事项,通过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信访信用管理等机制,做好信访人释法明理、困难帮扶、思想疏导教育,实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有序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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