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信访广角->工作要闻
省信访局举办2024年全省信访业务大讲堂第二讲 专题解读《浙江省信访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24-05-13


5D3A7929.JPG

5月11日上午,省信访局举办全省信访业务大讲堂第二讲,省委副秘书长、省委社会工作部副部长、省信访局局长方腾高对即将颁布实施的《浙江省信访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作了专题辅导和详细解读。省信访局机关各处室、省信访大数据中心及各市、县(市、区)信访局全体干部参加。

5D3A7992.JPG

方腾高指出,《办法》是《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后省级层面出台的首部党内法规,是我省信访制度改革的标志性成果,是推动我省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实现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制定出台《办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客观需要,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客观需要,是贯彻落实《条例》、构建完善我省信访工作法规制度体系的客观需要,是系统总结提炼和固化我省开展信访工作经验和制度改革成果、推动实现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是破解信访工作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的客观需要,要求各地各部门全面准确理解把握“六个坚持”的制定原则和“五个方面”的主要内容,扎实推动《办法》落地见效,以信访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支撑和服务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篇章。

方腾高强调,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制定出台《办法》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明确措施,形成合力,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认真抓好《办法》贯彻落实;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深入实施“四大提升行动”,统筹构建“六大体系”,全面开展“三项改革”,健全完善配套制度,着力提升信访工作效能;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培训,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强《办法》学习宣传,强化全体信访干部培训,持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要进一步强化督促检查,加大对《办法》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参加人员一致认为,本次大讲堂既有理论的高度,又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办法》解读,进一步加深了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重要思想的理解把握,增强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信访工作的干劲动力,并将所学所悟转化为工作措施,以实干担当精神抓好《办法》贯彻落实。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