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浙江省信访局概况 信访局是省委、省政府直接领导的信访工作机构,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履行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参谋助手、服务基层等职能,并负责省信访联合接待中心的管理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处理人民群众给省委省政府的来信来访、网上信访事项,根据反映事项向市县和省直单位转送、交办,跟踪了解办理情况,负责全省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组织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 2、负责征集梳理人民群众意见建议,调查、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及时、准确地向省委、省政府和省领导提供信访信息和相关建议。围绕中央和省委总体工作部署,指导、推动全省信访工作,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法规、规章草案;编纂《浙江信访简报》,总结推广各地区、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革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负责《信访与民情》的采访、编辑、发行工作和门户网站宣传,信息发布、更新。组织信访干部业务培训,指导各级部门信访网络信息化和办公自动化建设,组织、协调全省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做好运行维护和网上信访平台开发建设。 4、承担省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和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省信访局部门决算只涉及局本级决算,没有下属单位决算。 二、浙江省人民政府信访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浙江省人民政府信访局2015年度收入决算3,271.3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727.13万元,占总收入83.36%,包括财政拨款收入 2,727.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727.13万元),占总收入83.36%;上年结转收入544.25万元,占总收入16.64%。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浙江省人民政府信访局2015年度支出决算2,430.77万元。 1.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31.7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78.71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982.6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63.98万元,项目支出1,284.18万元。 3.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30.77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部门决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 事务(款)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968.3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及正常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79.1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及正常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 事务(款)信访事务(项)917.79万元,用于信访局各类专项经费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358.45万元,反映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开展专项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7.95万元,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30万元,用于在职及离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72.35万元,用于单位在职干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纳。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6.36万元,用于新进在职干部职工的购房补贴。 (四)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 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省外事侨务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5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20.3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21 %。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出国培训、交流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我局参加了由人社厅统一组织的赴新加坡、英国等地的出国培训任务。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9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5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1.94万元,比上年决算下降61%。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其他省市信访局来浙人员和基层协助处理信访工作人员等。 其中,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100人次,共1.94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5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62.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46 %。主要用于一般公务用车、信访业务用车租赁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5年度,厅机关及厅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驻京接访处在京的2辆公务用车的支出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度信访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3.98万元,比上年度增加29.42 万元,增长20 %,主要原因是计提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度信访局本级及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786.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93.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7.54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信访局本级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一般公务用车6辆。 4.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2015年度信访局全国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448.80 万元,实际支出261.80万元,绩效评价结果良好。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3.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所得税的情况。 4.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反映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开展专项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独立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用于人员支出及正常经费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省信访局 201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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